院内中药制剂服务合作商市场调研
2025-09-19 16:49:10药学部
为开发安全有效的中药制剂,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患者对中医药诊疗的需求,最终更好地为四川省内妇女儿童开发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中药院内制剂。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拟向符合医院需求、具备相应资质、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公司公开调研。
一、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服务合作商市场调研
二、本市场调研项目在“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官网”主页(http:∥www.fybj.net)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产品市场调研。
三、市场调研期限: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30日。市场调研期间,请各潜在服务商到我院药学部介绍服务项目,提交相关资料。
四、项目遴选需求
(一)合作内容
委托第三方服务合作商共同推进处方研发、生产及推广等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本院提出的组方及制剂方案以及其他延伸服务等。合作方共享技术参数,提供高品质的药学科技服务。
(二)合作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委托模式;2.合作服务内容;3.收费模式;4.分配模式;5.业绩展示(附合同复印件);6.软、硬件投入;7.增值服务;8.其他等。
五、提供真实齐全的市场项目调研书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1.封面(注明品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目录(标记页码)。
3.营业执照(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税务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业务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如包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开展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6.拥有固定生产基地(可提供生产面积),配备现代化中药提取、制剂、检测设备(需列明关键设备清单)。年产额及销售额,具备符合《中国药典》标准的生产条件。如生产研发场地是否合规;研发实验室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请提供资质证明);实验室场地面积是否有500㎡以上;实验室是否通过安全认证;实验室分区和布局是否合理,同时对精密仪器室、天平室、危化品库房是否独立;是否具备与研发项目匹配的环境控制能力(如温湿度、洁净度)。
7.关于人员配置。核心研发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中药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否拥有5年以上中药制剂方面研发经验。
8.近三年内,参选机构无重大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负面新闻(提供承诺函原件);是否存在因研发数据造假、备案资质不全、实验室管理违规等被药监部门处罚的记录。
9.近三年内,参选机构未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包括消防安全等问题)受到刑事处罚、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
10.信息数据保密措施。
11.对于调研公告中未涉及,但在项目实际执行中所需要的准入条件,参选机构可自行补充提供,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
12.合作方案。
13.过往项目经验。
项目案例:近3年完成院内制剂研发项目具体数量,其中研发申报成功的案例有多少,是否有与医院拟研发制剂类型一致或相似的成功案例(需提供项目合同、注册申报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14.封底。
六、其他说明
1.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市场项目调研书,严格按上述第五条的装订顺序编制市场项目调研书。
2.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
3.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保证字体清晰可见,若资料模糊不可读,视为无效。
4.如涉及到本院提出的相关组方等知识所有权应当归属医院,企业需履行保密责任,并明确知识产权后续分配的具体政策;
5.后期由服务合作商提供的工艺技术参数,我院会通过第三方进行复检,以确保工艺参数的真实性、可复制性,复检费用由合作商承担。若公司提供的工艺参数无法复制,我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拒付任何费用。
6.若中药制剂存在生产质量问题,则送检费、成本费、责任人及追责流程需在合同明确。若发生质量问题并消极处理的服务商,我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特别申明:该公示的需求,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最终服务的技术参数以遴选时为准。市场项目调研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院公示的需求,各合作机构可增加提供。
七、市场项目调研书的递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下午5:00;递交方式: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5楼502;电子版市场调研书发送至邮箱scsfybjyyxb0602@163.com。
现场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请有意向的服务合作商扫码填写信息报名。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西二街29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899531225
本次调研项目解释权归属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