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群文化详细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2021-01-20 20:11:12药学部

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需要,医院将于近日开始接收新药资料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挂网药品;

2.属于《引进新药品种目录》(附件1)包含品种;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1.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并在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2.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种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4.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5.同一药品配送企业申报品种数最多不超过《引进新药品种目录》中总品种数的15%,即12个(含12个)。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三、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四、药品申报材料:

1.药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

2.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3)

3.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5)

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6)

6.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7)

7. 药品配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8)

8.“两票制”承诺书(附件9)

9.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10)

五、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按照附件要求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附件10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封面注明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六、资料报送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七、资料接收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8-65978526

八、各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九、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三、公告时间:2021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7日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发布公告(西药、中成药20210120).rar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药学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