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关于遴选“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2020-09-23 17:12:11运营发展部
各潜在合作机构:
我院拟引进一家陪护服务管理公司对我院住院患者开展专业陪护服务工作并进行规范管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陪护管理公司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参加调研。
一、引进要求
引进一家专业性、规范性较强的陪护公司,承担医院所有病区的陪护服务。
二、调研内容
(一)资质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参选单位(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无重大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负面新闻;参选单位(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从未受到过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以上均需提供承诺函)。
3.有省、市级医院护工项目服务3家及以上的经验,在人员配置、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本调研文件要求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调研。
(二)服务方案
提供住院孕产妇和其他患者等不同人群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
(三)费用缴纳
1.必须向我院交纳一定金额的应急保证金。
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制定护工收费监管措施,由陪护公司自主报价向我院缴纳技术指导费。
3.若因工作需要需使用我院房屋1间,陪护公司每年向我院缴纳一定金额房屋等公共设施设备使用费(税后),包括办公室的水电、通讯等费用。
4.若陪护公司需要科室及相关部门对陪护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和指导,培训与指导费用由公司报价及单次支付。
(四)其他
1.陪护公司相关行为需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2.陪护公司对所属员工在我院工作期间治安及消防安全有监管责任,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陪护公司人员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陪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3.因陪护人员的工作造成的患者跌伤、走失或其它严重伤害以及陪护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陪护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4.陪护公司需依法处理好陪护人员的保险及报酬,所有费用由陪护公司负责承担,陪护人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5.陪护公司须根据我院业务量的增长,匹配免费服务的员工数量的相应增长,如未达到,医院可与陪护公司终止合同。
三、调研时间及地址
1.调研时间:2020年9月24日8:00 至10月11日17:30,过期不再接受调研。
2.调研地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310室运营发展部(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沙堰西二街290号)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5978233。
3.提交资料:(1)以上资质要求证明文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必须齐全;(2)方案
四、特别申明
本次调研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运营发展部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声明: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