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召开 “新冠肺炎常态管理下确诊孕妇诊疗流程”影片录制院内采购会议的公告
2020-11-30 16:41:48医务部
潜在供应商:
我院即将召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常态管理下确诊孕妇诊疗流程”影片录制院内采购会议,会议由医务部组织。届时,请潜在供应商准时参会,务必提供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实力资料、方案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单(密封)、参会人员授权等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1.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会议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五楼小会议室
3. 采购方式说明:
3.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谈判小组成员由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及急诊科科主任及护士长共5人组成。根据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产品现场展示、最终报价函以及谈判情况予以评价,推荐成交供应商。
3.2 请仔细阅读《采购报价文件》的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3.3 本次采购,我院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4. 参会供应商的要求(其中4.2.1-4.2.6为资格证明文件)
4.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4.2 参会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2.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含有:摄影摄像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
4.2.2 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4.2.3 参会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按时履行(履约承诺书自备);。
4.2.4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4.2.5 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自备)。
4.2.6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附件)。
4.2.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8 需提供自2017年12月至今,所投标类似纪录片或教学片在国内、省内项目一览表,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4.2.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 参会供应商在参会过程中,需提供10分钟以内演片供谈判小组查看。
5. 报价要求:报价请按照“视频录制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的格式填写。
5.1 本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5.2 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导演、摄像、灯光、字幕、特效、配乐、美术、后期制作、调色、制片管理、拍摄器材、交通费、设备运输、工作人员劳务费、食宿费、出行人员保险费、录制现场杂费等。即参会供应商对采购方的实际供应价。
5.3 报价原则:不接受别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6. 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7. 会前要求。潜在供应商需在2020年12月4日前在我院官方网站查看并下载采购会议公告及其附件,准备参会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
8. 会议安排
8.1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前,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公司上述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一式一份)密封盖章;将《采购文件书》(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四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和样品递交至招标地点,采购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要求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和未报送“品目及报价表”的恕不接受。
8.2 医务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审核参会供应商的资格,并填写《院内自行采购资格审查表》。
8.3 医务部负责组织参加的供应商发言顺序抽签仪式。
8.4 会前,医务部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医务部主持会议,并确定谈判小组组长。主持人宣布谈判步骤,强调谈判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谈判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8.5 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根据我院的技术参数,介绍医院培训教学视频录制的拍摄计划、人员资质、公司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并解答专家的质疑(时间不限)和第1次报价。
8.6 供应商在10分钟内填写《二次报价函》,进行最后书面报价。
8.7 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价格、公司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投票。
8.8 现场唱票、统票、监票。
8.9 根据谈判小组成员招标评分法总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单位,确定一至二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排列顺序。谈判小组组长填写《采购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8.10 必要时,医务部组织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地考察。
8.11 医务部汇总填写《采购评审报告》,逐级上报
8.12 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谈判结果告之各参会供应商。
9. 其它说明:
9.1 采购报价文件书(一式五份)的编制、装订: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9.2 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此次采购项目交付。
9.3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常态管理下确诊孕妇诊疗流程”影片录制院内采购的内容、要求(见附件)及报价表的解释权归医务部。
联系人:唐老师 65978225
9.4 采购事宜联系人:唐老师 65978225
附件:
1、采购限价
2、采购项目配置需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4、采购文件书装订顺序
5、业绩证明材料
6、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7、视频录制报价一览表
8、招标评分办法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医务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