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2025-07-24 10:40:46组织人事部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委(局)直属单位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1号)暨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社厅、中医药管理局和疾控局联合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事便函〔2025〕151号),医院现公开招募5名医疗卫生辅助岗,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募对象

此次招募的对象为应届医学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非医学专业应届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优先招募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总计5个岗位。其中:财务部收费室辅助岗2个;门诊部辅助岗2个;口腔科辅助岗1个。

(三)招募人员服务期

招募人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四)待遇保障

医院按照不低于《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明确的服务期间待遇执行,保障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在院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在院职工餐卡补助、工会福利和休假待遇。

(五)岗前培训

按照医院新进员工要求,组织医疗卫生辅助岗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六)人员管理和培养

医院做好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期满后医院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主责的;

(六)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初选后通知考核,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后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有意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招聘账号—线上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选择投递岗位。其中附件资料需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优先招募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佐证材料。


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二)参加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应聘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组织人事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