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2025-07-31 09:32:19组织人事部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8年,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和成都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集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教学、科研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共有晋阳、天府和抚琴三个院区,天府院区二期建成后,医院总建筑面积将达21.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达1400张,实现三院区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将妇女儿童医学的临床、保健、科研、技术转化、教学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融为一体,为建成“国内一流、西部前列”的省级妇幼保健院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现有职工1420人,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304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数478人,获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等优秀人才,建立起了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奋发向上的医疗保健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现设有临床医技医辅科室40个,拥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国家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引进学科专科及学科带头人条件
(一)引进学科专科
儿内科、病理医学中心、医学美容中心、功能检查科、心理健康中心、中医诊疗中心、康复医学中心、普通外科(腹部)、乳甲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急诊医学中心。
(二)学科带头人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国内外知名医院相应任职经历或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拥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推动科室工作高效运转。
(5)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够在科研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同时在教学方面能够传授专业知识,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6)拥有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解决复杂临床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优先条件
(1)博士研究生导师;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知名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3)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或者获得相应人才荣誉称号;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5)担任国家级学术性社会组织下属第一级分支专业委员会/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包括下辖专业学组副组长或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一)执行考核入编政策;
(二)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认定可享受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配套等待遇(具体面议)。
三、招聘程序
简历筛选→笔、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录用→体检→入职。
三、截止时间及提交材料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有意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招聘账号—线上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选择投递岗位。
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二)参加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应聘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相关福利待遇
(一)医院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餐补,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等,提供科研基金、论文奖励等,鼓励在职深造提升学历水平,报销在职攻读硕士、博士部分费用。所聘人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的有关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享受安家补助、科研配套经费等待遇,可以考核招聘入编或调动等方式办理入编。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