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住院患者陪护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2018-03-13 16:30:16


各潜在管理公司:

我院拟引入陪护管理公司对我院住院患者开展专业陪护服务工作并进行规范管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陪护管理公司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参加调研。

一、引进要求

引进专业性、规范性较强的陪护公司两家,一家承担医院产科陪护服务(月嫂),一家承担除产科外其他病区的陪护服务。

二、调研内容

(一)资质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调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有省、市级医院护工项目服务3家及以上的经验,在人员配置、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本调研文件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4.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授权书(附件)、身份证。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调研。

(二)服务方案

提供住院孕产妇和其他患者等不同人群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

(三)费用缴纳

1.工作需要需租赁我院房屋1间,陪护公司每年向我院缴纳一定金额房屋使用费(税后)。

2.科室及相关部门对陪护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培训费用与公司协商,由公司支付。

3.必须向我院交纳一定金额保证金。另,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制定护工收费监管措施,由陪护公司自主报价我院提取技术指导费在我院当月护工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4.陪护公司在我院设办公室的水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缴纳,可由我院代缴。陪护服务的水电成本及其他成本,由陪护公司支付。

5.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6.陪护公司对所属员工在我院工作期间治安及消防安全有监管责任,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陪护公司人员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陪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7.因陪护人员的工作造成的患者跌伤、走失或其它严重伤害以及陪护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陪护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8.陪护公司需依法处理好陪护人员的保险及报酬,所有费用由陪护公司负责承担,陪护人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9.陪护公司须根据我院业务量的增长,匹配免费服务的员工数量的相应增长,如未达到,医院可与陪护公司终止合同。

三、调研时间及地址

1.调研时间:2018年3月14日8:00 至3月16日17:30,过期不再接受调研。

2.调研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沙堰西二街290号(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310室运营发展部,王老师,电话028-65978233。

3.提交资料: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必须齐全。

四、调研要求

一家陪护公司只能申报一项服务方案,不能多报。

五、特别申明

本次调研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并请参与陪护公司详实介绍服务方案,最终陪护服务以购买时为准。对未公示服务方案的,请各潜在公司自行提供。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引进住院患者陪护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调研公告附件.docx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运营发展部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