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院本部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的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2017-11-24 16:56:24
潜在供应商:
我院将召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院本部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的服务询价采购”询价采购会议由医院后勤保障部组织,招标采购办、行政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1.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询价采购服务内容:
本保险对由我院机动车辆停车场内停放的汽车,在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下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对全车被盗窃抢劫 抢夺,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85%赔偿(实际价值按车辆折旧后计算)。其余事故保险人免赔200元或者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1.1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或碰撞、空中物体坠落、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坏。
1.2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1.3仲裁或诉讼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4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竞标的商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体如下: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必须经过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鲜章)。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者经过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副本,必须经过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鲜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潜在服务商服务承诺书(含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能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的承诺、伴随服务等)。
2.5须提供近一年内,所投产品在国内、川内同类项目一览表,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送货复印件(需有客户签名)或银行进账联复印件。
2.6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书中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投标注意事项
3.1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
3.2潜在供应商可就本公告第1条所列的我院要采购的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表格式及其说明,请见附表3)。
3.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决定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3.4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应包含:报价表;本公告第2条所列全部资质文件;所投产品对项目参数要求(见附件1)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表请自行制定);所报价产品彩页等等。
4.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报价表单独密封;除报价外的其它投标文件另行密封。
4.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9:30,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我院后勤保障部赵付伟收。(如果是邮寄应充分考虑到送达在途时间,以免误时给您造成不必要影响。)
4.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部部(综合楼2楼)。
地 址:成都市沙堰西二街290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8-65978223
附件:1.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院本部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
的服务询价采购的服务要求。
2.采购文件书装订顺序。
3.项目报价一览表和项目业绩表。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后勤保障部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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