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2025-01-10 08:53:02产前诊断中心
各市(州)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产前诊断(筛查)工作,规范和提高全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保障妇幼健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381号)相关要求,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委托,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计划开展2025年四川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产前筛查技术人员培训时长为3个月,产前诊断技术人员培训时长为4个月,已经取得产前筛查母婴保健技术认定者若需要取得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需再进行产前诊断相关培训1个月。2025年招收3期学员,具体时间安排见2025年四川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培训分期安排表(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晋阳院区(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沙堰西二街290号)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抚琴院区(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338号)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的基本条件规定,拟从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相关临床咨询、医学影像(超声、核磁)、实验室技术等各类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且通过报到现场资质审核的人员。会务组会在每期前一个月打电话通知到当期每位培训学员(按照上报的回执逐一通知)。
四、培训内容、方式及考核
培训对象均应接受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医学伦理培训,同时根据相关专业,完成遗传病咨询和产前咨询、医学影像(超声、核磁)、儿科咨询、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产前筛查技术与产前诊断技术相关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专业培训,各专业培训内容详见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5)。
采取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和临床实践培训相结合、集中授课和科室轮转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开展集中授课、小组讨论、临床查房、操作示教、情景模拟、病案分析,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
学员完成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培训之后,由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产前筛查(诊断)培训合格证书。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费用
产前筛查学员培训费用为4500元每人每期,产前诊断学员培训费用为6000元每人每期,医联体单位(分院)的学员,每人每期减免800元培训费用。已经取得产前筛查母婴保健技术认定者需再进行产前诊断相关培训费用为1500元每人每期。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场地、师资、耗材、资料等培训相关费用,学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报名方式
请有培训计划的单位将拟参加2025年培训的人员填写参训回执(见附件4)报指定邮箱(scscqzdzx@163.com),以便于后期统筹安排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期培训开始前半个月,拟参训学员有疑问可来电或加报名QQ群咨询。
(三)培训报到时,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资质审核,不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会,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且收取相关资料存档,方可参加培训。参训学员现场资质审核材料如下(清单详见附件3):
1.从事产前筛查--临床咨询的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妇产科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4)2年以上临床咨询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妇产科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2.从事产前筛查--生化免疫实验室技术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3.从事超声产前筛查的临床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医学影像学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4)2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医学影像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4.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的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临床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4)5年以上遗传病咨询相关临床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临床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5.从事产前诊断--产前咨询的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妇产科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5)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妇产科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6.从事产前诊断--儿科诊疗的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科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5)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儿科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7.从事医学影像学产前诊断(超声、核磁)的医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医学影像学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5)5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或核磁检查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医学影像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8.从事细胞遗传实验室技术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9.从事分子遗传实验室技术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证明(附件2)(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训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单位鲜章)。
10.已经取得产前筛查母婴保健技术认定需再进行产前诊断相关培训者,除以上对应材料外,还需携带产前筛查母婴保健技术认定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雪琴、罗朝莲
联系电话:028-65978251
电子邮箱:scscqzdzx@163.com
报名QQ群:646276052
附件:1.2025年四川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培训分期安排表
2.工作证明(模板)
3.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培训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清单
4.2025年四川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人员培训回执
5.2025年四川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