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价格放开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2018-04-02 16:22:11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定于2018年4月2日起,对生殖医学中心、皮肤科共10项个性需求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具体项目及价格公示如下: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项目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拟调整价格(元)













311100007

附睾抽吸精子分离术

 

500


311100019

精液优化处理

含取精和优劣精子分离。指梯度离心法

800


311201037

B超下采卵术

阴道B超盆腔器官扫描,阴道B超引导下卵泡穿刺采卵

1500


311201041

胚胎移植术

阴道B超盆腔器官扫描,阴道B超引导下宫腔内胚胎移植

1400


311201045

宫腔内人工授精术

 

800


311201060

体外受精早期胚胎辅助孵化

含透明带切割、打孔、削薄,胚胎显微操作

700


311201062

胚胎冷冻

包括胚胎、精子及卵子冷冻

2000


311201063

冷冻胚胎复苏

包括冷冻胚胎复苏、冷冻精液复苏、冷冻卵子复苏

2000


311400024

药物面膜综合治疗

 

80


311400029

粉刺去除术

 

每个

8



此次调整项目价格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价格管理部门备案,执行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特此通知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