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6-09-18 11:19:23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关于开展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
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遂宁、南充、达州、德阳、绵阳、广元、广安、自贡、宜宾、甘孜、阿坝州各市州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加强和规范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院拟于9月-11月对部分市(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请相关市州妇幼保健院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了解各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应用和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使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督导对象
市级管理机构,每个市(州)抽取1-2个区县管理机构,每个区县抽取2家助产机构(1家公立助产机构、1家民营助产机构)。
三、督导安排
具体督导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妇幼群体保健科 帅志容、陈红英
电话:028-65978250、65978251
特此通知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