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政府协议供货询价采购会议公告
2010-05-25 16:06:00
信息设备政府协议供货询价采购会议公告
一、询价项目及名称:信息设备
二、拟采购货物的型号、技术功能及配置要求:见附件1。
三、参会供应商的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必须有有效年检记录)。
(二)必须是《省财政厅关于2010—2011年度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0〕8号)文件内附件3:《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及供应商联系名单》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证明文件)。
(三)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必须具有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的能力,公司注册地必须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分公司(办事处),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公司提供7*24小时电话及到现场技术支持。
四、安装、调试及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在正式合同中细化制定。
五、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完毕,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六、询价项目经销商请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8:00—9:00时间段内携带公司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一份)、“品目及报价表”(一式一份)密封盖章报医院党群办。
七、2010年5月28日上午9:00,设备科组织询价采购会议,党群办纪检人员和监审科人员实施全程监督,采购小组成员由院内专家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八、询价采购结果于2010年5月29日前通知各参与供应商。
九、询价书的编制与装订:请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响应文件书(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报设备科。严格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装订,用不透明纸包装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包装外写明品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要求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和未报送“品目及报价表”的恕不接受。
十、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货物、劳务、材料、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仓储、维护、培训、保险、税等各项费用。
报价请按照附件2的格式填写。
六、其它说明:
(一)“信息设备”的最终用户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二)“信息设备型号、技术功能及配置要求”(见附件1)的解释权归信息科,联系人:陈老师,87781638
(三)到货要求:
1、“台式计算机”必须在2010年5月28日下午18:00前到货20台;
2、“激光打印机”必须在2010年5月28日下午18:00前到货5台;
3、其余设备必须在2010年6月2日前全部到货。
(四)设备科联系人:王老师 87798289
(五)党群办联系人:邓老师87736194
附件1:信息设备型号、技术功能及配置要求
附件2:响应文件书装订顺序
附件3:主要表格
二0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